基金使用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21-01-19 12:55:00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一、经费支出报销

1、原始发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是国家相关部门印发的合法票据。

2、发票抬头应为“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3、发生的费用支出应纳入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支出的,应到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后到基金会财务部报销。

4、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支出应当填写领款表,并经领款人、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审批人签字后执行。

5、各类补贴、津贴、奖励(含临时人员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等支出应当填写领款表,并经领款人、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审批人签字后执行。

6、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一个月以内到基金会财务部报销相关费用,并按要求填写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单。

二、各类补贴、津贴、奖励支取

各类补贴、津贴、奖励(含临时人员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等支出需填写领款表,并经领款人、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审批人签字。

领款表参见办事指南中资源下载

三、奖教金支取

各类奖教金支出需填写领款表,并经领款人、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审批人签字。

奖教金领款表参见办事指南中资源下载

附注:

1)基金会秘书处地址:知行大厦8212,电话:51688657

2)基金会财务部地址:知行大厦8213,电话:51688024

3)报销现金请于每周二下午400之前向基金会财务部预约,每周三办理报销业务

4)相关文本获取及账号获取请登录基金会网站。(文本包括捐赠协议模板、接受捐赠立项申请表、专项基金使用审批表、各类发放表、收款单、支票领用单、差旅费报销单、原始票据粘贴单、票据借款单、现金借款单等)

5)领款表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基金会邮箱:foundation@bjtu.edu.cn

6)校内人员的补贴、津贴、奖励等,由基金会代发操作员登陆校内代发系统发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8212   邮编:100044

电话:51688657 传真:51688679 Email:foundation@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保留网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BJTUICP备21040801